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93746 | |
发文字号:兴政发〔2022〕26号 | 发文时间:2022-10-14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中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10-1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中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兴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中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
为进一步督促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配合做好“清零行动”工作,加快办理相关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各类税费,根据《山西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晋政发〔2017〕3号)和《山西省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方案》(晋房屋登记清零办发〔2021〕2号)精神,我县拟对不配合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法人、企业实际控制人依次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二、惩戒对象
清零行动中涉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和实际投资人。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我县按照省、市要求,按时完成“清零行动”工作任务,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实际投资人足额缴纳所欠土地出让金和税费。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清理“联合惩戒”专项行动,成立兴县清零“联合惩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县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检查督导等全面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约谈提醒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要求其积极配合,于15日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补缴清所欠土地出让金和各类税费。
(二)公函催办
对于约谈期满仍不配合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下达催办公函(无法联系到开发建设单位的,可以通过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下达),要求其15日内配合办理。
(三)行政处罚
对于公函催办期满,拒不配合整改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开发建设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公开通报。
(四)失信惩戒
采取上述措施后,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仍不配合办理的,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拒不配合单位清单提交县政府研究审定后,移交县人民法院,由司法机关督促有关企业、法人、企业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兴县“联合惩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兴县“联合惩戒”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梁文壮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马兴勇 县政府副县长
钟连山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高秀忠 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 鹏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 ????刘 伟 县政府办主任
张富堂 ????县纪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辛瑞丙??????国家税务局兴县分局局长
贾广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建平 ??县财政局局长
王慧平 ????县住建局局长
梁云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淑莲 ????县司法局局长
王建珍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白改芹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局兴县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辛瑞丙兼任。
【图解】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兴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中违法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